權證指的就是由相關證券發(fā)行人或持有人以外的第三方在特定期限或特定到期日發(fā)行的,以約定價格進行證券交易,或以現金結算的方式進行交易。權證的價值包含兩個部分,其中一個是內在價值,說的是標的股票和行權價的價格差距;另一個是時間價值,說的是持有人對未來股價變動的預期和機會。同等條件下,權證存續(xù)期越長,權證價格就會越高。
權證的起源
權證起源于美國的一家電燈能源公司。1929年之前,權證作為一種投機品種,是操縱市場的工具。1960年代,許多美國公司將認股權證作為并購的融資工具。由于權證相對便宜,一些權證甚至被用作促銷工具。當時,美國公司在出售債券遇到困難時,往往以認股權證作為利益誘惑。1970年,美國的一家電話電報公司籌集15億美元的認股權證,使認股權證伴隨發(fā)行基礎證券變成了最受歡迎的融資模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