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轉股票其實是一種股票的福利,也是一種分紅方式,其意義是公司用公積金轉化為股本(每股轉增公積金1元相當于每股轉增1股)。股轉的股票交易的時候和股票買賣基本一致,主要有下面幾個特點:
一、由于轉送股而不滿一手的部分可以一次賣出,不受股票股數限制。
二、在股票中買股票是以手為單位,1手=100股,目的在與提高股票流動性,轉股部分可以例外,交易的時候可以根據實際股票數量交易。
三、股轉以后的股票在賣出時,則不受單位限制。
轉股價的調整分兩種:一種是正常的調整,因上市公司分紅或配股、增發(fā)引 起的股份變動,轉股價做出相應的調整,但這種調整因為股價也會除權意義并不大。另一種則是可轉債轉股價修正條款,通常在發(fā)行方案中規(guī)定了。
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,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。股權自由轉讓制度,是現代公司制度最為成功的表現之一。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,國有企業(yè)改革及公司法的實施,股權轉讓成為企業(yè)募集資本、產權流動重組、資源優(yōu)化配置的重要形式,由此引發(fā)的糾紛在公司訴訟中最為常見,其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該類案件審理的難點所在。